投诉电话牵出盗版图书产销链 5人涉嫌侵权被诉

2016-09-30  来自: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1177

不法书商未经授权,非法印书3万余册,并由文化传播公司的业务员通过打电话的形式,以***教材发行中心的名义推销盗版书,从中牟利。近日,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秦海辉、王伟、宋玉钊、田硕、赵思远提起公诉。

  ■出版社接到质量投诉电话

  2013年4月,某省纪委收到学习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的通知。接到通知后,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小王就将这一通知转发给各市县。但在转发后,某市纪委打来电话,称下面的县已经订过该书了,购书价格比通知上的价格还低。于是,小王就向该市纪委要了订书电话。接电话的女子韩某自称是出版社工作人员,保证是正版书,并可以5折的优惠价予以销售。

  “同样是正版书,自然选择可以节省开支的方式。”经过请示领导,小王向韩某订购了书籍。半个多月后,小王接到了书,但书比已购买的正版书尺寸小,而且字迹、图像比较模糊,纸质也较差。小王感觉到了一丝异样,她当即联系了中国方正出版社。

  出版社发行部听完投诉也比较疑惑,书刊纸张都是专用的,书籍质量也向来有保障,怎么会有投诉呢?为了查出其中缘由,出版社让该省纪委邮寄回两本“问题图书”。收到书后,经出版社检验确定,该书为盗版书籍。出版社仔细询问后得知,随书***上盖的是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章。发行部负责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  ■业务员自称“***教材发行部”

  “您好,我是北京***教材发行部,***最近要求学习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一书,不知道您单位是否接到了通知,有没有购买教材的打算?”对方一接电话,业务员小赵就熟练地脱口而出。

  28岁的小赵刚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没多久。各地纪委的电话号码有的是之前业务员留下来的,有的是小赵打114查询电话查到的。打通电话后,如果对方有购书打算,双方就开始谈价钱和数量,并把发书单交给公司经理田硕,然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玉钊安排发书。在通过物流发书的同时,宋玉钊也会将***一并寄给对方。对方收到书和***后会将书款打到公司的账号上。

  刚开始推销书籍时,小赵也会告诉对方,自己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业务员,但后来发现“***教材发行部”这个头衔***用,成功率会更高。小赵的收入除了不高的基本工资外,就是4%的业务提成,为了提高业务量,小赵索性一律自称“***教材发行部”。

  公司还有5名和小赵一样的业务员,负责不同的省份。正版书籍每本原价32元,公司规定不能低于5折销售,具体的销售价格则由业务员决定。业务员一般会根据对方的购书量,在原价的5折到7折之间进行销售。

  小赵承认并不清楚公司是否得到出版社的正式授权,也没见过这本书的相关出售授权或者版权证明,虽然私下怀疑过是盗版书,但经理田硕强调说,书都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,是正版书,所以也就打消了疑虑。

  ■成功击破盗版图书产销链

  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一条盗版图书产销链被成功击破,王伟、秦海辉、宋玉钊、田硕、赵思远5人落网。

  据查,该文化传播公司成立于2012年,宋玉钊是法定代表人,田硕任经理。起初二人销售正版的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,以每本18元的价格购进,再以25元的价格卖出去,赚取中间的差价。但跟书商接触久了后,宋玉钊发现销售正版图书利润有限,反而是盗版书,进价为每本6元,售价也可以适当拉低,销路就会拓宽很多。于是,宋玉钊将转战盗版书的想法告诉给田硕,田硕欣然同意。

  在找到了货源后,文化传播公司开始打着“***教材发行部”的旗号销售盗版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。

  向宋玉钊、田硕提供盗版图书的是仅有初中文化的书商秦海辉。秦海辉不仅向宋玉钊、田硕这样的大客户提供批发业务,还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,同时销售正版、盗版书籍。

  2013年的一天,秦海辉接到了“中间人”张姐(另案处理)的电话,问秦海辉有没有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。于是,秦海辉就买了本正版图书,通过图书版权页找到了正规印刷厂,并趁着***混进印刷厂,偷偷将图书的模板拷贝到了U盘里。拿到模板后,秦海辉就联系了经营印刷厂的王伟。王伟明知没有出版单位的授权,但在经济利益的吸引下,还是为秦海辉印刷了3万余册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》。与此同时,宋玉钊还委托赵思远,在未经***文献出版社授权的前提下,印刷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———重要论述摘编》1.3万余册。

  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,侵犯著作权犯罪不少见,但以教材发行中心的名义组织业务员推销***图书的犯罪手段并不多见。犯罪分子兜售盗版书籍前,会先了解***机关图书的行情,即哪些图书处于学习阶段,然后冒充教材发行部给相关单位打电话。这种盗版***教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正常的著作权管理秩序,也在***程度上损害了***机关的公信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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