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

2016-09-28  来自: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4692

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

鉴于本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,同意 公司向 公司转让其在 公司的 %股权。

故,本公司特做如下事项声明:

1、本公司无条件放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 公司章程》对出让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;

2、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消的,并承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后悔。

公司:(章)

授权代表:

年 月 日


律师介绍

律师介绍

底部二维码_new.jpg

版权所有: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

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: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网站地图 XML 备案号:豫ICP备19042750号-1

本站关键字: 河南律师 涉外律师 商务律师 洛阳律师 河南律师事务所 洛阳律师事务所


扫一扫访问移动端